为确保我市企业职工(含灵活业人员)正常享受大额医保待遇,现将2021年度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群体
1.适用我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业人员;
2.适用我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
3.适用我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集中征收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三、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为:医保核定、税务征收。
1.单位统一缴纳的,可以在社保费单位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申报缴费,也可以到税务大厅窗口进行缴费;
2.以灵活就业形式、破产及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全额负担大额医疗保险费)缴纳的,可以在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税务大厅窗口、移动POS机、州内银行网点柜面缴费(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
3.此次缴费为2021年度大额医疗保险费,标准为140元/人。如对参保政策及缴费金额有疑问,请咨询医保经办机构,电话503-7364。
国家税务总局龙井市税务局
龙井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