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冷链食品的消费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为降低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确保消费安全,现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采购商品时
1.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到正规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超、市场选购,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不要采购不能提供《消毒证明》《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挑选冷冻冰鲜食品,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2.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甄别购买渠道,尽量避免购买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冷链食品。不要选择无法核实其经营资质的网络渠道购买冷链食品。
二、清洗加工时
1.做到生熟分开,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混用,防止交叉污染。
2.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存放时间尽量不要超过3个月,并与熟食分层存放。
3.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处理加工冷冻冰鲜食品后要进行环境和餐炊具消毒处置。
三、烹调食用时
1.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2.共同就餐时,要切记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4.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四、发现问题时
如发现进货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