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有关要求,整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资源,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树立正确就业观,储备就业工作经验,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中共延边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延边州委、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返家乡”延边州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及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次实习工作坚持以“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实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
报到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初
2.报名方式
本次实习岗位的选择分为两种:一是参考公告上公布的《2021年“返家乡”延边州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岗位汇总表》,由学生根据岗位条件和本人能力报名选择实习岗位;二是学生可直接填写《汇总表》(附件1)以外本人想去的实习单位及岗位。
注:此次报名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每人仅可填报一次,请报名人员务必参照要求格式填写,如有错填、漏填视为报名无效。
所需材料:线上报名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近期证明照、身份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一份,已毕业大学生需提供近期证明照、身份证及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一份,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团州委根据实习大学生岗位需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发送到各县市团委。各县市团委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及其实习岗位,将通过延边人才工作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延边青年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实习大学生。
1.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填写《大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2)(以各地高校实习考核表为准),由实习大学生自行带回放入档案。注:学生集中实习时间少于22个工作日,不提供实习鉴定。
2.实习期限。大学生实习期限一般为1-3个月,如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
3.相关保障。实习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为实习生提供午餐(如单位工作餐:每人每月110元标准,以5元/餐*22个工作日计算)。
1.大学生实习起止时间可根据本人情况自行决定,但集中实习时间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习期间如无故离开实习岗位,没有完成实习任务,将取消实习资格,并形成记录档案作为州内各类实习见习及招聘、录用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2.实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3.从资格审核到实习工作结束,实习大学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郑文杰 (0433-2533050)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返家乡”延边州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岗位汇总表;
2.“返家乡”延边州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个人鉴定表;
3. 疫情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