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市监人函〔2020〕395号),经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198个,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395名。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88650910 传 真:010-68018793 电子邮箱:rssdwjszdc@samr.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100820 (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