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龙井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缴纳城乡居民“两险”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0-10-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井市税务局


现将开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补缴将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学生、儿童200元)。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个人缴纳190元(学生、儿童70元)。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补缴将产生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也可以持身份证到各商业银行窗口、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井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