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工作中常发现,不少人对“管制刀具”没有什么概念,也有很多人不清楚哪些刀具会被认定为管制刀具。还有的人,把一些已开刃的长刀具当作所谓“工艺品”随身携带……更有甚者,有些心大的家长,放任未成年的孩子,把一些完全可能会被认定为“管制刀具”的利刃当作玩具随身携带把玩。
要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携带“管制刀具”不单是没收这么简单,还很可能会被拘留处罚!这可真不是开玩笑!
近日,黄某驾驶小轿车携带管制刀具途径北京怀柔区汤河口检查站时,被民警查获,黄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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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都属于管制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都属于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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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年公布的行业标准《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生产管制刀具的企业,应填写管制刀具生产备案登记表,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销售管制刀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采取封闭式柜台销售,并对销售过程进行视频监控。销售管制刀具时,应查验购买人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证件号码、购买时间以及购买管制刀具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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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管制刀具的相关规定
勿把管制刀具当玩具!
原文标题:注意!把这些当玩具携带,可能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