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送上门?管理办法来了!

时间:2022-01-10 来源:吉林日报

1月7日
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到:


①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在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的种类和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


②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③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


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⑤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⑥ 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⑦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原文标题:快递不送上门?管理办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