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零距离 为民解忧暖人心

时间:2021-10-21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财产损坏纠纷案件。9月份,被告王某家饲养的一条大狗进到原告姜某家的后院,给原告姜某造成了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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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案件后,龙井法院审判辅助中心干警拨打被告王某电话,本人称现在是农忙时期无法到法院接收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材料,随后审判辅助中心干警开车前往龙井市某某镇某某村开展上门送达和法律服务,确保后续审判工作不受影响。案件送达过程中发现,因当事人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又考虑到现下正是农村秋收农忙时节,无法按时到达开庭,审判辅助中心干警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决定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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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聆听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概念、法律关系及案件相关规定。庭审过程严谨、用语规范,开庭时间持续40余分钟,将择日宣判。

 龙井市人民法院将充分贯彻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以实干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马丽

审核:崔金龙 

终审: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