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南京、湖南张家界等地本土感染人数持续增加,蔓延趋势仍未有效遏制,已扩散蔓延至全国多个省市,病毒溯源为德尔塔变异株,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国务院”微信小程序),合理安排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暑期旅游尽量在省内进行,暂缓出省旅游,减少出省旅游中的旅途感染和外省感染风险。必须到外省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龙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并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加快新冠疫苗“全民接种”进度,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应接尽接”人群,须接种疫苗。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预约接种。按照全省疫苗接种统一安排,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将于8月启动,请密切关注最新动态。
全市中小学离龙教职工及学生,务必于8月5日前返回龙井市,并主动向居住社区(村)报备行程。开学前14天学生实施自我健康监测,家长为孩子每天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健康监测卡,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健康监测期间如无异常反应,可如期返校;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体征,应及时向居住社区(村)报告,由市卫健局指定专人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须类场所及酒店、宾馆、景区、客运站、餐饮店等生活服务类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吉祥码”、“行程卡”)、扫码、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发现来自重点地区的旅客及时报告行业部门,按照行业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
即日起,所有药店一律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及中成药制品,因此,需要购买上述药物的人员请前往市人民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购药。
广大市民要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在龙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下属、家人、亲友,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附. 重点地区列表 ↓↓
来源:龙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