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杨光瑞脱下戎装,来到龙井市人民法院工作,成为干部科的一名普通干警。他爱岗敬业,在干部科一干就是十余年。2010年11月,因司法警察大练兵工作需要,他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司法警察,并由他带领全体司法警察进行大练兵。同年5月,杨光瑞被任命为龙井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2018年6月,被任命为龙井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军人出身的他深知,一流的业绩依赖于综合素质过硬的队伍。杨光瑞要求全体司法警察做到的,他总是身先士卒。2016年8月,51岁的杨光瑞作为全州法院司法警察系统年龄最大的司法警察,代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参加了擒敌拳、1000米跑和手枪射击等多项比赛。他出色的表现,得到了省州法院领导和司法警察总队领导的高度认可。
做好强制执行警务保障工作
龙井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军事化管理工作模式
在警务保障工作中,杨光瑞亲自带领队伍进行队列、体能、技能、擒敌拳、警棍盾牌操、一招制敌和处突反恐演练等各项基本功训练。在日常训练和处突反恐演练中,他以突出的实战能力,高质量完成了处置突发事件和反恐防爆等实战技能演练,切实提高了全体司法警察“敢亮剑”的临战心理素质和“会亮剑”的警务技能,确保了司法警察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为确保龙井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全体法官干警的人身安全,杨光瑞创新司法警察大队管理模式,实行“军事化管理”。在工作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对值班室配备的军被及日常洗漱用品等统一摆放;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完全按照正规部队训练模式,实行“司法警察军事化管理”。这种创新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评价,同时得到了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高度赞扬。
2014年5月 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
枪支使用专项技能培训班
2014年 在全州法院“争创优秀警队”活动
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在杨光瑞的带领下,龙井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绩显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
2012年,龙井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先进集体”;
2013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练兵达标单位”,同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创建优秀警队”先进单位;
2011年至2013年,龙井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连续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2014年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在龙井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州法院“争创优秀警队”活动现场会,杨光瑞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同年8月1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司法警务工作推进会”,杨光瑞在会上作了《实行司法警察军事化管理,加强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创全省法院优秀警队》经验介绍;同年8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行到龙井法院进行工作调研,期间对龙井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军事化管理”工作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6年,被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同年11月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在龙井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建设标准”研讨会,会上对龙井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决定将龙井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伍建设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2017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7年6月16日,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吉林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建设标准”专题研讨会上,杨光瑞解读了《吉林省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建设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情况说明》,并就龙井法院司法大队警务工作作经验介绍;
2018年,荣获全省法院创建“三化”警队活动优秀大队;
2021年6月,龙井法院警务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深度融合,实现囚车监控与院内指挥平台联网功能,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执行任务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面对逐渐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杨光瑞身先士卒,带领全队上下一心,努力为全院干警和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障服务。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司法警察大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警务保障工作。2021年以来,司法警察及安保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外来人员“逢进必检”,实施测温和消毒,共计12906人次。为全面做好法官干警的自身防控工作,每天安排4名警力,对上班的法官干警进行测温和消毒,累计11851人次,有效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
信息来源:龙井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