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物业管理新路径,7月15日,龙井市安民街道召开关于设立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部署会议。 会上,安民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设立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关事项,并说明“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可由居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可由网格长(员)、楼栋(单元)长、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人员担任。 会议强调,各社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引导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各项活动,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构筑社区“共融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编辑:刘思
审核:崔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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