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铁路公安处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时间:2021-07-09 来源:延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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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在延吉举行。

仪式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

近年来,延边铁路公安处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凝聚人,引导人,激励人和塑造人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至2020年,延边铁路公安处先后被评为延边州精神文明共建单位、延边州文明单位,吉林省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延边铁路公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珍惜荣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文明警队创建、忠诚警队创建为重点,统筹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队伍改革,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使延边铁路公安处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来源: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