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要求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应当进行功效评价,企业宣传不准“自卖自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倒逼化妆品企业自建功效评价机制,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入门门槛,加速行业洗牌和产业升级。消费者也能买到“功效明确”的产品,避免被广告词“带偏”。
(新华视点微博)
龙井市信访局“三民行动”为民办实事
02:03
第二届亚洲大体联足球亚洲...
07:32
“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 ...
03:59
“爱好足球和桥牌”| 2...
00:17
遇“鉴”龙井—龙井市博物...
04:25
论文论武都是一把好手| ...
00:25
2024“鑫鼎杯”龙井松...
推荐
热点资讯
爱心助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