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企业落户延边,加快推动延边振兴发展,我州继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法人实体、社会组织机构和自然人实行财政奖励。
自2019年起,州委、州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延边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延边州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奖励政策,对在延边州区域内新注册落户的工业、商贸物流、农产品加工、全域旅游、总部经济等企业和延边州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 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以及引进对延边州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且投资额达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中,均予以重大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千万元以上 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
在《延边州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出的奖励政策中,明确公布,对于引进投资额5—10亿元(含5亿元)项目的,给予引资人20万元奖励;引进投资额10—20亿元(含10亿元)项目的给予引资人30万元奖励;引进投资额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项目的,给予引资人50万元奖励。
美丽的延边生态优良、资源富集、潜力无限。这里不仅是享受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图们江开发、民族区域自治等国家政策的叠加区,更是东北三省唯一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区。近年来,延边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作为边境口岸区域,跨境经济合作、口岸经济、海洋经济、旅游经济、服务业经济、民俗餐饮经济都是延边独具特色的优势。截至目前,延吉、汪清、敦化、安图、和龙、珲春、图们、龙井8个县市,已发布文化旅游、食品加工、医药健康、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商贸物流、石油化工等80个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欢迎有意向投资的优质企业来延投资兴业,为延边经济发展再添新活力。
(延边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