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为贯彻落实州纪委监委、州教育局、市纪委监委关于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龙井市教育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学段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
1. 违规招生行为。
重点查处无计划、超计划、跨区域、提前招生,以及学校自主招生和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2. 违规择校行为。
重点查处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方式招生入学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3. 违规择班行为。
重点查处中小学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阳光分班”工作纪律,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4. 违规补课行为。
重点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以及教师有偿介绍补习班、介绍生源,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
5. 违规订购教辅材料行为。
重点查处学校或教师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复习资料,以及在订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6. 违规收礼行为。
重点查处教师利用年节收受家长或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7.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招生入学、装备采购、基础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以及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龙井市教育局教育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科。
监督举报电话:0433-3224916
电子信箱:ljfazhike4916@163.com
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提供各类违规违纪线索,共同为营造风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而努力。
龙井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