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快讯 | 服务两定单位永远在路上—龙井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肾病门诊血液透析定额定次即时结算工作

时间:2020-05-18 来源:龙井市融媒体中心

为了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延边州基本医疗保险肾病门诊血液透析定额定次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州医保发[2019]46号)规定,龙井市医保中心李春姬副主任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赶赴龙井市唯一开展血液透析的定点医院龙井市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指导“血液透析定额定次”诊疗项目在系统中维护并对照上传、门诊挂号要求、医师开方、费用即时结算工作。

该院反映透析参保患者在门诊办理血液透析第一类费用定额定次即时结算时,因本院结算费用标准与相关文件规定的定额定次标准不一致,存在难以办理正常结算的情况。

经过深入调查了解,该院现行的定额定次包含的透析时必用的耗材及治疗项目收费标准组套费用与州局文件规定的定额定次标准很难实现相符,导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院端收费系统无法进行正常结算,影响了参保患者的医保待遇。为妥善解决此问题,李春姬副主任立即将此情况反馈至州局主管领导,并向开展相关业务的州直公立二家大医院横向联系了解后,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该院可通过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及诊疗项目收费标准,严格履行关于门诊血液透析定额定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一切以服务参保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正常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最后该院负责人对该解决办法一致认可,表示将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报销流程及耗材购销存内部管理机制,立即落实相关透析待遇政策,确保参保患者待遇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来源:龙井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员:李梦娇

编辑:朴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