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男,1941年出生,为长春市既往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现住长春市朝阳区崇智路694号。
病例2,男,1986年出生,系武汉输入病例。1月20日乘坐CA8223次航班(座位号20C)自武汉返回长春,1月27日发病。现住长春市高新区中海兰庭小区。
病例3,男,1973年出生,系武汉输入病例。1月14日乘坐CZ6651次航班(座位号39H)自武汉返回长春。1月22日发病,当日自驾车到吉林市。1月23日乘C1010次列车(座位号3车15A)返回长春市。现住长春市净月区博学路东城国际花园小区。
1月31日全省新增疑似病例6例,排除6例,现有疑似病例10例,已全部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正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提醒广大群众,如您是从湖北等疫情发生省份返回人员,或者与以上确诊病例共同乘坐交通工具者,应主动配合当地社区做好筛查登记,配合专业人员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向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告,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病毒性肺炎的高发时期。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出门戴口罩,少聚集,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