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龙井一女子因在微信中发布与疫情相关的不实言论,被龙井市公安局行政处罚。
1月26日,龙井网警在网上巡查有关疫情信息时,发现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布了“龙井有了,是我老公朋友叔叔的同事、一家三口、在龙井医院隔离呢”的虚假信息,引起了社会不良影响。龙井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1月27日,锁定造谣人员李某(女,30岁,龙井人)。经询问,李某对自己未经核实在微信群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当前,疫情信息正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微信群、朋友圈都被疫情信息刷屏。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动态信息,要以官方权威机构发布为准。
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切勿发布或者传播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也是你我在抗击疫情中能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