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州委、州政府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延边州红十字会倡议全州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捐赠方式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一)防护类用品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三)诊断类用品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捐物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进行捐赠。
二、接收社会捐款
(一)银行捐款
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账号:271 211 60201 80000 9311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二)邮局汇款
账户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
邮编:133001
(三)现金捐款
单位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州政务中心B座647室)
捐款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姓名或单位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捐款意向(备注新冠肺炎捐款)。
联系人及电话:
金艺兰:0433-2814614/13804480087
薛 锋:0433-2814618/15662296066
金 丹:0433-2814623/18243330122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的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7日